分析与审美——作曲家与听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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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大图周围听音乐、学音乐,以音乐为职业的朋友经常听到或者提起类似这样的一个观点:学习或者从事音乐专业的人、者对于音乐的理解的较高境界应该是"音乐爱好者"的境界(这貌似是一个资历深厚作曲家的原话),应该是忘掉技术层面的东西,专心于音乐所表达的情感或者内涵。而不应该总是停留在技术层面,听音乐不能总是听到声部、和声、织体,而忽略了音乐本身的美,否则的话,对音乐的理解总是低级的。
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因为本质上说,者和者对音乐的接受的角度是完全不同的。对于者来说,与音乐互动的过程,其本质是对音乐本体的分析,创作的过程也是从音乐本体角度去构建音乐本体。音乐至于创作者,较大的意义在于合理且有逻辑。或者说,合理且有逻辑的音乐就是"美"的;而另一个方面,对于者来说,与音乐互动的过程,其本质是审美。情感上被打动的音乐,就是"美"的音乐或"好"的音乐。
首先让我阐释一下为什么"分析"是者对音乐的态度。
分析"即对音乐本体(音乐本身,乐谱本身)的研究。这种研究的主要对象是那些主要的音乐作品元素(和声、织体、对位,结构等)。在音乐学院上课,不论是音乐理论课,历史课,还是演奏课,老师也都是从音乐的本体元素出发去讨论音乐,不会过多甚至完全不会探讨音乐是不是"美"的或者这个音乐作品的"情感"是什么样子。作曲学生的学习过程,也是基于对这些音乐本体元素的掌握。从艺术自律论出发,包括音乐在内的艺术作品,其本身就包含了所有的意义,而作品产生的情感,是作品完成后欣赏者从审美的角度赋予的作品本体并不存在的一种东西。因为音乐本身只包含声音本身,不可能包含声音之外的任何意义。比如有些音乐(十二音作品,整体序列主义,频谱音乐,极简主义,或者【orz】new complexity),音乐作品本身的意义就在于表达这些规则本身的逻辑,音乐可以是完全没有任何情感的。比如勋伯格的韦伯恩的交响曲、组曲,Stockhausen的作品,Steve Reich的作品,没有人能从中听出一种具体的情感,或者大家感受到的情感也是大相径庭的。因为这些作品本身追求的只是声音本身的逻辑,而不是情感上的表现力。其次,有些音乐作品是有情感表现意义的。但是,者在表达这些情感的每一个过程中,都是用音乐本体的手段,即创作技法,即各种和声的色彩,织体,对位,结构等,来表现。说得更通俗一点,作曲家在确定某个音乐想表达某种情感后,情感和作曲家的互动就结束了,接下来作曲家所作的,是将这种情感对应到具体的技法层面,从而回到技法本身。的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作曲家考量的,也仅仅会是技法本身,而不是情感。(尽量用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来解释的话:某作曲家在构思写作某段悲伤音乐的时候,不会去想:我好悲伤啊,我要把这里写悲伤。然后就写出悲伤的音乐了。作曲家会想:我想写(或者需要写)一段悲伤的音乐,所以,这里什么和声是合适的,什么节奏型、强弱是合适的)所以,脱离技法讲感情,无异于空中楼阁。
另一个方面,如果某些者因为没有接受过音乐本体(音乐理论,专业的音乐史)的教育,那么首先,就不具备"分析"音乐的能力,所以,站在"分析"角度去看待音乐在现实上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欣赏者可能只能感受到一段音乐的悲伤,但是却并不知道作曲家是运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使其悲伤的。而且,当你一旦具备了"分析"的能力,那么对音乐的"分析性欣赏"也就无法避免。举个简单的例子:懂得音乐理论知识的音乐爱好者,可能在听到某个作品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意识到,这个乐章的插部在小调上,和前后乐段的大调形成了强烈的情感对比。那么,当你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脱离了对于这个小调乐段的伤感性质的感受,而不自觉地进入了对音乐的分析性欣赏。其次,对于大多数纯粹的者来说,音乐的意义也不在于分析,而在于一种人文精神上的愉悦。所以,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期待的是情感上的触动,或者更深层次,一种哲理上、哲学上的启发(但是这些哲理和哲学,和音乐本体是无关的)。所以,中国有很多音乐爱好者热衷于各种版本比较。那是因为,之于他们,是一种精神上情感上的行为。而不同版本不同乐团不同指挥对相同作品的不同处理,有时候的确能在音乐的外在表现(比如情感)上做到差别非常大的结果,所以才会出现喜欢某些版本不喜欢某些版本的情况。但是相对而言,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听音乐的时候很少注意版本,或者不会沉迷于某个作品的几十个不同版本的比较,那是因为各个版本的不同,对于自己分析音乐并没有太大的干扰。再次,对于者本身而言,也是可以做到从"审美"的角度来理解音乐的。比如我自己喜欢的若干位作曲家中,当我听勃拉姆斯、马勒Philip Glass等作曲家时,期待的就是一种情感的触动,而不是音乐本身写作技巧的高深。此外,当我听Saariaho,韦伯恩,欣德米特、斯特拉文斯基等作曲家的作品的时候,注意力就不可抑制地完全集中在其音乐本身的构成。前者是一种审美性的欣赏,后者是一种分析性的欣赏。
第二个比较重要的观点:音乐(或者说技法)是为情感服务的吗?
音乐技法可以为情感服务,但是这不是一种义务,也不是必须的。就如同上面提到的勋伯格、韦伯恩、Stockhausen,Steve Reich的作品,其作品本身就是逻辑自洽的,不需要通过欣赏者赋予音乐本体以外的东西(比如感情)来实现其意义。本质上说来,技法为音乐本身的逻辑性和合理性服务,而不是为情感服务。情感是为审美性欣赏服务。
第三个重要问题:技术的变革(的创造性的拓宽)是否必然带来美的提升?
我认为答案也是否定的。很多音乐爱好者认为,现代音乐是逐渐失去音乐性和音乐本质(音乐灵魂,etc.)的音乐,所以是应该加以反对和抵制的。其实,我个人认为,现代音乐相反是更加接近音乐本质的音乐。因为纵观音乐历史,每一次大的音乐变革,都是从手法和指导思想、规则本身出现的变革,而音乐表现的情感,从来都是不变的。
中世纪的音乐表达的是宗教的和世俗的,信仰,爱情,快乐,伤悲,现在的音乐表达的,也还是这些人类的基本情感。但是技法从中世纪的单音音乐走向复调,再从文艺复兴的modal走向tonality,从和声的纵向思维走向横向思维,到古典时期的各种重要的音乐曲式的确立及其对创作的指导作用,到浪漫后期功能和声的解体,到勋伯格的调性的崩溃,到哈巴的微分音,到近代的电子音乐,先锋派,每一次的变革,都是技法上的变革,给作曲家带来更宽广的创作的可能性。而到了当代,技法的变革更加深刻和彻底,使得作曲家有能力也有可能专注到对音乐本身的研究上。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方面者觉得当代音乐更加的有魅力,更加的高品质并且有意义,一方面欣赏者又觉得当代音乐越发的偏离了音乐本该有的形态。那是因为,者是站在"分析"的角度对音乐进行"分析性欣赏",在"分析性欣赏"的角度里,当代音乐无疑是比之前任何一个时期的音乐都是丰富多彩并且有意思有意义的;而者是站在"审美性欣赏"的角度,发现当代音乐的情感表达以及音乐性的表现形式与以往截然不同了。
大致总结一下全文观点:者和欣赏者与音乐互动的角度是截然相反的(不能说哪个高于哪个,只是不同,没有高下),所以如果者和欣赏者试图站在自己的立场去阐释对方的行为,就会造成对音乐理解的偏差,以及对对方理解的偏差。所以作曲家会觉得听众不理解自己的音乐,听众会觉得作曲家的东西没有自己期待的情感上的共鸣、或者悦耳动听的音乐性。
但是对于者来说,不必强求自己站到"审美性欣赏"的角度去试图达到一个"更高"的理解音乐的境界。因为作为一个者,你的责任就是像科学家对于自己研究的课题一样,在热情之外,更加需要有一份冷静和客观,站到音乐的音乐性之外,去审视和研究音乐本体的内在意义,而不是仅仅被音乐所打动。"打动"是不能帮助你更好地研究音乐的本质或提高写作技巧的。所以,对于创作者来说,完全脱离"审美性欣赏",投入到"分析性欣赏",才是一种更加需要追求的所谓"境界"。###分享,谢谢楼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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