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标准理念下音乐教师角色的转变

作者:酷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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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课程标准理念下音乐教师角色的转变



2002年,国家新课程标准的正式颁布实施,吹响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号角,为中国教育增添了浓重的一笔,为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新课标本着“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内涵,更加关注“人”的发展。其中,《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以“注重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化文化、完善评价机制”为基本理念。与传统音乐教育相比,“新课标”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理念,还是教材的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均作了全方位的改革。这对于已习惯了传统音乐课教学的广大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场“革命”。教师如何适应“新课标”,尽快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将关系到“新课标”实施的成败。对此,笔者想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同行们商榷。



一、领会新课标的理念,转变音乐教学观



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教育行为,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任何教育行为的实施,都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基础上。


人类需要音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音乐。一般而言,大多数学生应该是喜爱音乐的,事实也如此。然而,多年来我们的音乐教育却屡屡遭到学生的排斥,“学生们喜欢音乐但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到了让学生觉得“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的地步。有学生这样说:“一提到上音乐课,我就头痛。因为一上音乐课,就有无数个我根本不认识的音符迎面扑来,令我招架不住。更可怕的是,老师竟然让我全都记下来。这怎么可能呢?我又不是音乐天才,这么多的‘哆来咪’,看到都害怕,让我背下来,简直是谋杀……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类似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得不令我们深思。的确,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课内容单一,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求;教法死板,与音乐艺术的本质背道而驰。我们更多地注重音乐技能、技法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了音乐艺术的审美特性;更多地关注教师本体的情感体验而忽略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及音乐情感……使得我们的音乐课文不文、理不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等于抹杀了学生个体的感受和创造欲望。



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它首先是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它通过教授音乐这门听觉艺术,来反映人们的思想、情感以及社会生活,使学生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爱好,具有对音乐美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鉴赏、创造能力,教会学生如何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创造生活,从而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个性的发展,以达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假如我们能够将我们的教学建立在一种“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价值观念上。通过教学,不断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浓厚兴趣,并以此为切入口,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来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创造生活,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使我们的教学更加关注学生作为“人”的因素,更加注重对“人”的培养,还音乐以及音乐艺术的本来面目,展现给学生一个较为宽松的、和谐的、动态的、充满了美感与浓厚人情味的音乐学习的空间。我想,学生们会在教师的引领下步入音乐艺术的殿堂,“喜欢音乐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局面就会得到扭转。也只有如此,音乐教育才能够肩负起培养“人”的神圣使命。

二、教学实践中,教师角色的定位


观念的转变需附着于具体的教学设计和操作之上。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角色的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教学的成败。


1.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变“指挥棒”为“引导者”

音乐艺术有其丰富的内涵与外延,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艺术形式。由于年龄特征、个性差异、知识层次等因素的制约,学生们对音乐的喜好千差万别。在教学中,教师不应将音乐教育只局限于知识、学科等狭窄的范畴内来理解,而应把“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价值观视为根本,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素质教育思想。丢掉传统教育中教师的绝对权威,洞悉学生的兴趣爱好,了解他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并针对他们的兴趣爱好找准教学的切入口,因势利导,将手中的“指挥棒”变成引领学生探索美妙音乐世界的“引路石”。在这里,教师不再是喋喋不休的说教者,学生不再是教师思想、情感的复制品,课程也不再是纯粹意义上的单一的教材内容。相反,教师能够从学生出发,从学生学习音乐的角度出发,研究解决学生要学什么、怎样学等一系列问题;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也能积极地参与进来,愉快地学习。这样,教师和学生就都成了课程的创造者与开发者,成了最终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机结合体。


2.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变“居高临下”为“平等相交”


音乐教育的本质是美育,音乐教育的魅力在于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育人。它的最大特点是通过艺术活动来调动人的兴趣,打动人的情感,让人愉快地受到教育。在教学中,我们往往容易忽略学生的情感体验,而把教师自身的思想情感强加给学生。结果造成学生们在长期固定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式的演练下,渐渐丧失了人类与生俱来的、那种源于心灵深处的音乐感受本能,不论你在课堂上给他们欣赏欢快的还是深沉的音乐,都会有不少同学无动于衷,毫无感觉。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对于学生来讲,最好的教师是在教学活动中忘记自己是教师,而把自己的学生视为朋友、与学生志同道合的老师。”的确,真挚的情感是不应有什么贵贱之分的,学生与老师一样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情感体验。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鉴于这种平等,鉴于音乐艺术情感表达本身的模糊性,对音乐艺术的感受与理解就不应该是绝对的,不应该只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相加。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乐于走下讲台,关注学生的情感,倾听他们的心灵。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责;多一些交流、少一些“命令”;多一些探讨、少一些灌输。惟有这样,学生才会变被动为主动,变接受为参与,我们的音乐课堂也才会成为一个充满情趣的、平等和谐的课堂。



3.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力,变“技巧性传授”为“艺术性指导”


审美是完美人性的闪光。审美活动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爱人类、爱自然、爱自己、爱生活的过程。人在审美中,往往把自己最善良最美好的情感,尤其是爱的情感赋予了审美对象。审美意义上的“爱”不同于其他道德意义上的爱,它更丰富、更具有广泛性和深刻性。一个有爱心的人必然是审美感受丰富的人,反过来,审美感受越是丰富的人,越是具有丰富的爱心。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必然是美的人,一个充满爱的社会必然是美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爱心,比培养学生技术上的才能更重要。“技术”教学是短暂的,是容易生疏甚至遗忘的;而“艺术”教学给予学生的则是永恒的,是能让学生终生受益的。音乐教育首先并不完全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人。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尽量避免那些生硬的、繁难的技巧、技能性训练,而应从学生出发,多为他们营造一些发现美、创造美的自由空间,激发起他们热爱美、传播美的热情,从而使美能在学生的心灵中生根、发芽、成长、壮大。


总之,在教学中我们要以“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关注“人”的发展,关注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师生关系等方面逐步转变教师角色,尽快适应“新课标”,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惟有这样,我们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我们的音乐教育也才能够真正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肩负起培养人、塑造人的神圣使命。###分享,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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