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摇滚

作者:酷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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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摇滚

究竟什么是摇滚,这个问题需要回答千百遍,事实上只要有新一代出现在音乐的殿堂,这个问题就会被再度提起,那么,什么是Rock N’ Roll呢?首先,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虽然现在一些歌手在演奏中使用吉它Solo,并使用了很多回授(Fadeback)、失真(Distortion)等效果器,鼓的部分也跟真的一样十分Heavy,但是由于在创作时缺少了“精神“这一主旨,因此充其量也只是用“摇滚“包装的流行音乐罢了。
“精神“其实用一字即可形容,那就是“变“。早期的Rock结合了蓝调与乡村音乐(Blues & County),而实际上这两种乐风在当时的观念中是互相矛盾的。当时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依然十分深,黑人与白人在生活习惯及人文思想上有很大不同,甚至在传统上就是白人听乡村音乐,黑人听蓝调或是福音音乐(Gospel Music),彼此界限分明。而如今的Apollo却被视为现代美国音乐的奇葩,真是风水轮流转。当时有许多的音乐人对这种划分不满,于是将这种音乐揉合在一起,形成了摇滚乐的形态。早期的艺人有如:Buddy Holly & The Cricket,、Bill Haley & The Comets、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在英国方面当然首推Beatles等,他们都是缔造这个“摇滚世纪“的元勋。当然早期的摇滚只是在音乐风格上做了突破,但是到了六十年代开始,有人在它的内容上做更深刻的探讨,音乐本身就是应该反映社会现象的,而美国的六十年代可以说是多事之秋。黑白之间的抗争与冲突持续升温、鹰派与鸽派的政争、反战团体的扩散、嬉皮(Hippy)文化的兴起......这些都成为词曲作家丰富的创作素材。在这类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不外乎:Bob Dylan, Patti Smith, Jackson Brown, Neil Young,Stephen Nash, David Crosby, Graham Nash(即后来的C。S。N。Y。 全称Crosby, Still, Nash & Young), Cr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等乐队,他们的作品中我们可以体会出当时的美国青年的心理。

而在当时的美国西海岸又发展出“Psychedelic Rock“(也有人称之为“Acid Rock“),这实际上是一分为二的,在错误的观念中以为这种风格的音乐是在吸食迷幻药物产生了创作灵感而写出的东西,实际上它是藉由音乐将我们的冥想空间打开,而达到类似服用药物以后的效果,这是一般大众误解最深的一点。


早期的 Jefferson Airplane, Grateful Dead, The Byrds, The Doors等都是这类音乐的佼佼者。在这个时期英国方面在前卫摇滚(Progressive Rock)上有很好的成绩,例如 Genesis, King Crimson, Pink Floyd等乐队。
和美国乐坛上的发展相互辉映的七十年代初期,可以说是摇滚的全盛时期,一些硬摇滚(Hard Rock) 的乐队如: Deep Purple, Buchman Turner Overdrive,Led Zeppelin, Kiss, Aerosmith, Mott, The Hoople, Black Sabbath,Uriah Heep, Alice Cooper, Blue Oyster Cult, The Who 都是大家所熟悉的甚至到九十年代的今天仍然屹立于国际歌坛,当然他们在乐风上已经有很大的改变,而七十年代中期后,由于Disco音乐的出现兴起,使摇滚步入了真正的黑暗期,一些老牌乐队抵挡不这阵Disco风,纷纷改弦易辙,而在这个时候却有一群年轻的音乐人发展出另一类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它的中心思想是只要想玩音乐就可以玩,不一定要讲求技巧或是乐理,重要的是在情绪的发泄上,因此在乐曲的结构上颇为简单,和弦的应用与鼓的节奏成为主干,这一派对后来的新音乐(Modern Rock) 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到了八十年代, Hard Rock 在编曲上更加细致,电吉它部分由于高科技效果器的应用,使得音色变化更多,也更加凶悍,更有些乐队受 Punk Rock的影响,衍生出了激流金属( Thrash Metal) 或是速度金属(Speed Metal),而通常这类乐队对反核,反污染,甚至反拜金主义都有很深入的探讨,但是往往由于措词太直接而招致一些“社会卫道士“假道学的攻击,反而一些词义肤浅但是造型亮丽的乐队打着“Heavy Metal“的招牌大肆贩卖其“泡泡糖音乐“却受到市场的接纳,实在是令人为之气结。
九十年代呢?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了解,不用多说了吧。
如果你是刚刚进入摇滚这个领域的,不妨去找一找The Doors的作品认识一下谁是Jim Morrison,为什么他的作品会被当作文学而不只是歌词,他对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的批判以及对当时美国人心理的剖析,又岂是现今乐坛上充斥的风花雪月可以比拟的! 而 Led Zeppelin 为什么成为摇滚国度中鼻祖级的乐队? “Stairway to Heaven “ 为什么会受到历代乐迷们的青睐?Jimmy Page 又为什么会是众多吉它手心目中的神呢? 这一切的问题,只要你仔细地听一听他们的作品就会知道它们的答案了。


关于摇滚乐


“摇滚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能搞得清(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至少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中国人是这样)。“摇滚乐”使大多数人能立刻联想到的是嬉皮士、酗酒、吸毒、滥交、玩世不恭、愤世嫉俗、自杀、绝望、固执、堕落、奇装异服、世界末日等等等等。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50年代ROCK’N’ROLL这一词汇被创造。在我们的《学生英汉词典》里它的意思是:摇摆舞(抑或摇摆乐)。而把10多20年之后出现的PUNK(朋克)称为摇滚乐,这种注释实际上是明显错误的。ROCK’N’ROLL实际上就是摇滚乐。一般来说最初的摇滚乐大多用电吉他等演奏,极富节奏,有很强的煽动性,适于跳舞,是一种流行音乐。“摇滚乐”被创造的同时,出现了BEATNIK(比特尼克)一词,它指的是50年代末出现的一批年青人,行为乖僻、着装怪异,以此公然反抗当时的道德,藉以表现自我,被称为垮掉的一代。BEATNIK(比特尼克)之后,稍晚一点,到60年代末又出现了 HIPPY 即是今天我们众所周知的“嬉皮”,HIPPY 的复数HIPPIES 被译为“嬉皮士”。“嬉皮”的意思是:用怪异的服装和乖僻的生活习性来表现他们的个性,来排斥固有的社会习俗和惯例的人。嬉皮文化是整个摇滚文化的基础和土壤,它的口号是“爱与和平”,这是所有摇滚乐撕去表层遮掩后最真诚的本核,是我们最终应该皈依的摇滚精神。60年代最为著名的摇滚东队是 THE BEATLES(“披头士”四人乐队,亦译为“甲壳虫”乐队)当时的车载收音机中播放的几乎全是披头士的歌曲。嬉皮文化由此开创了摇滚史上的黄金篇章,开创了一段最辉煌的摇滚盛世,令人几度午夜梦回。但嬉皮士用毒品薰出的这种自慰文化和将自身放到远离大众、远离摇滚本质的空中楼阁里的艺术摇滚亦只是昙花一现。

70年代,PUNK(朋克)这一词汇被创造,就象50年代 ROCK’ N’ ROLL 被创造一样。PUNK(朋克)是被英国人叫起来的,但它最初的源头却在美国,以 MONKS (僧侣乐队)等为旗手。其中最著名的“三和弦论”是朋克乐的经典之论。朋克基督 RAMONES ——拉孟氏乐队——向世人宣称:“我们是朋克,我们对三个基本和弦外的其它和弦没任何兴趣,这就足够了。”这是摇滚史上移山填海的三个和弦,拉孟氏的愤怒,咒骂,诙谐,以及一个个荒唐不经的小故事,甚或连那些漫不经心或扭曲绝望的爱情都被这三个和弦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三和弦论”的朋克乐是一种极其民主化、大众化的摇滚,可以很容易地勾起别人的模仿欲,吉他、贝斯、鼓,你也可以去做,许多伟大的朋克乐队就是在街头巷尾,车棚,仓库里弹响了他们的第一个音符。PUNK 在《现代英汉词典》中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大致的意思是:废物、废话、小流氓、小阿飞、年轻无知的人,半朽的木头,火绒(名词);无用的、腐朽的、朋克的、颓废派的——指70年代英国青年反对以钱为中心的社会价值的运动,尤其以含暴力、粗话为特色的音乐来表达(形容词)。PUNK 字面上的意思显而易见是贬意的,但字面背后关于“颓废派”的注解又隐隐有点褒奖的味道。所以关于朋克人们就始终迷迷糊糊,就始终有两种态度:有人视其为异端,渴望像当年教会烧死布鲁诺一样烧死异端。在他们眼里,朋克就是魔鬼,就是癫痫症,就是瘟神,是歇斯底里的疯狂,是肆无忌惮的自暴自弃。朋克们草率而神经质地埋葬了自己,也埋葬了这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他们宣称:“我不这样做谁来这样做?天空之下一片浑浊。我不这样做谁会知道该怎么做?”他们只字不提爱情,他们没有明天,更不相信希望。他们不但自己这样做,并恶毒地教唆其他人也去这样做,更何况被他们教唆的多是一些孩子—— 一些少不更事的孩子。朋克是亚文化中的亚文化,它只是来自社会底层的街头无所事事的浪荡子们愚蠢而嘶哑的叫嚣,是年轻人荷尔蒙分泌过盛的荒唐衍生物,是末世的徽章,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一次大规模的摇尾乞怜。它不是艺术,是躁音,煽动性是它或许具备的一丁点意义。朋克应成为过街老鼠,要人人赶打。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他们热爱朋克,认为这其实是一次大规模的造反,而且造反有理。朋克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最诚实的摇滚乐,是摇滚精髓最坦荡、最狂野、最放肆的诠释,是摇滚精神的核心、灵魂与脊梁。什么是朋克?朋克是建筑在背叛基础上的对当代文明颇为精致的嘲讽与破坏,他们以为人只有勇于敢于说:不!”只有敢于去抹杀那些企图将你窒息死的清规戒律,只有敢于向发光的圣体上吐痰,人们才会不断前进,才会找到真正隶属于自己的充满真正人性的幸福。关于朋克,至少有这两种旗帜鲜明的态度。或许还有第三、第四种,但是——这些解释与观点对吗?或许。我只能说或许。
我最近一次听的国内摇滚作品是“无能的力量”还是“演义”已经想不起了。但后者在手边,可能是最近听的:)“演义”我只想说一句,唐朝老了。激情不在,但是更有理性;没有新意,但还不算是垃圾,比其他……哦,不说了,题目就是不骂中国的摇滚了:)

###想想九三年拿到“梦回唐朝”时的震撼,我记忆尤新。长时间的满耳外语,突然有国人的声音,实在是高兴的不得了。那时对他们的崇拜就和崇拜LED ZEPPLINE一样。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演绎,对他们专辑的进一步解构,说句实话,他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的重金属音乐上融合了中国的文化,在特殊的年代具有特殊的意义。
相比之下,更具有中国音乐代表性的是老崔和当年的魔岩三杰。老崔其实是一个真正的摇滚者,在某种意义上,他可以和BOB.DYLAN相提并论。他的巅峰,我始终认为是”红旗“那张,虽然先后遭禁和解禁,被人骂的体无完肤,不论是摇滚评论还是社会评论。但是,如果你能耐心的听一次,那你就会发现很多形式下的内容。我一共听了六十次,前前后后,最多的时候是每天一次,每天都会觉得新的东西冒出来,只有一点不变,那就是对老崔的佩服。最早不喜欢权威,因此也不太把老崔放在眼里。从那以后,又回头听了他的老歌,真的是好象是走进了一个被我遗弃的天堂:)不得不说,音乐素养还是他高,就好比大家少爷和野孩子比教养一样(现在的拥迈们不要砍我)。“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其实就是早期老崔对”红旗“的一种风格尝试。他一直求变,而不囿于一格,这也正是大家骂他的原因。但是为什么我们说NEIL YOUNG是大师,就不能容忍老崔呢?的确,“力量”里是有很多电子和JAZZ的成分,其实今天音乐进一步融合,很难一定确定某种风格是否属于某种流派了。老前辈们都试过乡村等等的流派,那老崔加点其它的风格有何不可呢?

魔岩三杰,曾是我们的希望,但何勇过于纯真,张楚太是理想,豆子又那么的世故,所以注定了不会有结果。但他们的作用是无法比拟的,正是他们的成功,带动了中国摇滚的发展,才会有今天的如此之多的所谓摇滚。当然,很多人都有贡献,不是一两个人的:)

后来张炬死了,我就不再过问国内的摇滚了。其实很长时间,大家在什么是摇滚上还是很模糊的。在电台里,我听到过人说那英是摇滚,这当然夸张了。但是田姐和小谢说是摇滚就是惑人耳目了,动力火车,怎么看也不是,还有...总之,大家还没搞清谁是摇滚,倒不是说大家不好,只是说明了一点,现在音乐在融合,像六七十年代那么具有标志性的摇滚已经很少了。
但少归少,并不是说阿狗阿猫都可以玩摇滚。我们可以不玩真正的摇滚,但不可以借着摇滚的名义亵渎她。而现在的摇滚斗士们做的就是这项工作:)甚至总是那几个三和弦也叫摇滚,呵呵,不说了,又有违宗旨了。
我不相信我们没有创造力,我只知道我们曾辉煌过,看见过希望。音乐是一种沉淀,是对民族和文化的反思,也是精神的解放。自然不是无赖骂街那么简单的。摇滚要有自己的,因为她本就是民乐,所以不能强学别人的,妄自菲薄。摇滚又是一种多元的世界文化,所以也不能闭门造车,自以为是,看谁谁不对。到现在,也许是我听大不多,不关心下一代:)但是,从听的为数不多的地上和地下音乐来看,心态还是不很好。也许这句话我不配说,但我想,这里也不能顾及自己的形象了,总是要有利发展为好:)

没有菜料做不了好菜,没有生活就不会有摇滚。不知道这个比喻对否。


老实说,上面这么些东西想把Rock N’ Roll说清楚是不可能的,了解个大概吧...摇滚绝不是抱个吉他乱弹一气,绝不是一种噪音,也绝不是社会底层人才玩的。。如果说R&B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Rock就是从生活中升华出来的东西。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精神。摇滚博大精深,oooo认为凡是流行的,只要是表现抽象的事物恐怕都可以归为摇滚。甚至可以将New Age归为摇滚!大音量,金属声不是摇滚!摇滚歌手之所以用它是为了打开你闭塞的心扉。。呵呵,这是oooo的解释,实际上这是他在宣泄自己,当然也希望影响你 rock and roll

摇滚乐的概念

一直以来的悬念
究竟什么是摇滚乐呢?

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
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

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
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
……
这些都不是摇滚乐,也可以说都是,那么究竟形而上的具体的摇滚乐定义是什么呢?在我现在看来,提出这个问题就好像是给自己下了个套,就像有人傻到一定要问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世上有没有真正的爱情一样。因为永远不可能有标准答案。一直以来都没有!每当你发现好像只差一步之遥就要接触到真理的边缘了,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冒出来了一个岔路,你只要往前在迈一步,就是真理,可这岔路却把你引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于是你的思考又要从头开始了。
历史如是说
历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 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那个时候的Bill 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于是带着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开始翻看有关著作和资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重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仍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当局者如是说

摇滚中的摇滚--金属,它的主题可以是对生命的探讨,宗教的控诉,政治,思想等的表达。

既有交响乐的大气,但却更真实;既有歌剧的情感和思想,但感情却更激烈。所以常搭配管弦乐,重鼓和合唱,唱腔也须和不同的主题相一致:从水喉到美声,从京腔到咆哮等。乐曲可慢可快。



重金属的形式的重,是由其内在主题的凝重所决定的。
所以常常一首曲子都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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